對龍崗區(qū)技術轉移促進中心交易平臺運營單位給予技術轉移交易激勵申報條件?
(一)申請激勵應具備以下條件:
1.在龍崗區(qū)注冊、納稅,或登記地址在龍崗區(qū)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yè)單位。
2.交易在龍崗區(qū)技術轉移促進中心交易平臺上進行,交易金額按實際履行金額計算。
3.交易完成的項目落戶龍崗區(qū)。
(二)經核準符合條件的,給予平臺運營單位不超過上一年度實際交易履行金額5%、單個項目最高50萬元激勵,每年最高激勵總金額不超過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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